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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讯】(首席记者袁静娴)3月1日起,新版《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》正式实施。今后,深圳人看中医、用中药,将有两大变化:中医药服务越来越多,中医药产业发展、人才成长越来越顺。
近年来,深圳中医药发展成果显著。目前,全市有1121家中医医疗机构,13家中医医院(7家是“三甲”)。2021年,深圳有4家中医院进入全国百强,其中深圳市中医院位列全国第五、全省第一,宝安区中医院位列全国区级中医院第一,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是中西医结合类医院全省第二。同时,深圳还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、广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。
近年来,深圳一直在致力于打造“构建15分钟优质中医药服务圈”,新版深圳《中医药条例》规定,每个区都要建公立的中医院,此外,公立非中医类医院、妇保院、传染病医院和其他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应当设置中医科室和中药房,社康机构都要提供中医药服务。
为了实现“区区都有中医院”,此前发布的《深圳市中医药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已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南山区中医院、龙华区中医院;将南澳人民医院转型为康复专科医院,并加挂大鹏新区中医院牌子;推动在盐田区规划1家市属公立中医院分院等。
此前,中医只能在登记的执业机构里看病,离开这个范围,就是“非法行医”。新版《中医药条例》“解封”了这条规则,提出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,可以上门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中医医疗服务、养生保健指导、中药用药指导、中医居家护理等中医药服务。此举大大方便了年老、中风、偏瘫等行动不便人群。
此外,新版深圳《中医药条例》还有多项创举。比如,扩大了护士的执业权限,在全国率先赋予中医护士“处方权”,符合条件并经培训考核的护士,不用经过医生,自己就可以开具治疗单、中医非药物处方等,并且可以直接上手操作艾灸、刮痧、拔罐等非限制开展的中医药适宜技术。
再比如,此前相关行业法规要求“医、药”分开,只有中药师才可以调剂中药,新版深圳《中医药条例》放宽了限制:中医师、中药士经过培训考核,也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“抓药”、配药。医疗机构邀请“外来”的中医师会诊时,也可以使用其带来的“自家”“独家”中药。
值得一提的是,“中药方”再也不是中医师专属,以后中西医可“跨界”注册,西医也能开“中药方”了。新版深圳《中医药条例》明确提到,临床医师取得中医类医师资格,可以申请增加注册中医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;中医医师取得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书,可以申请增加注册临床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。